坚持四个统一 建设文化强国

2013-01-02 10:5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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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只有血脉永续,我们的民族才能充满活力;只有精神家园殷实,人民生活才会更加富有意义和方向感。一个民族要想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要有坚实而独立的文化根基和鲜明而有尊严的文化形象,就必须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深邃的思想构建。文化强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必须立足实际、遵循规律、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坚持先进与丰富、精神与主体、传承与创新、快速发展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坚持先进与丰富的统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这里内在地蕴涵了“坚持先进与丰富相统一”的思想。在我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有两个基本体征,一是先进,二是丰富。落后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贫乏也不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在先进和丰富两个方面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使之与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坚持先进和丰富相统一的根本保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是坚持先进与丰富相统一的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是坚持先进与丰富相统一的根本要求。反映人民精神世界、引领人民精神生活,就能使文化产品的人民性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使人民的历史主体、价值主体和实践主体地位得以彰显,这是先进文化的基本内涵。同时,因为人民精神世界的丰富和人民对精神生活的多样需求,也必然要求文化产品的多样和丰富。“三贴近”原则中的“实际”、“生活”和“群众”都是最丰富和最多样的,贴近他们本身就意味着一种丰富性诉求。

  在先进与丰富这一对关系中,先进是灵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是更为根本的方面。丰富是在先进指导下的丰富,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摄之下的丰富。同时,丰富对于先进又有正向推进作用,丰富的不断积累和提炼,可以为先进提供更为坚实的支撑。可以说,没有先进性的丰富,不是真正的丰富;同样,缺乏丰富性的先进,也难以实现真正的先进。

  坚持精神与主体的统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部分,提出了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意味着,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已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基本目标之一。建设文化强国需要一定的主体条件,需要进行人的人民性素质和公民性素质的建设和培育。文化强国的落脚点是在人民上的,是在人民的精神上的,其着力点应在以文化来立人、强民,通过立人、强民来实现我们的文化强国梦。这就要求在文化建设中始终坚持精神与主体相统一,使主体成为摆脱动物性的文化主体、摆脱物质性的精神主体,实现赋精神予主体。优秀文化产品是人类灵魂的钟声,它可以加强和推进对主体的心灵建构和精神提升,因此,文化建设必须激发其自身立人的理想和热情,充分发挥其对于人的建设的重要作用。

  坚持精神与主体的统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德教来从精神上化人、育人,使主体统一于精神,或使精神统一于主体,弥合主体与精神之间的裂隙。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应培育主体的美德认知能力,使其知真假、晓善恶、识荣辱、辨美丑。要积极培育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社会生活中不乏假以真出、恶以善出、辱以荣出、丑以美出的现象,要引导人们注意现象和本质的区别,不以现象遮蔽对本质的认知。其次,应培育主体的美德践行意志,意志源于责任,责任感愈强则意志力愈强,在我们这个时代,美德不仅仅是一种修养、一种教养,它更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因为美德不仅对于肯定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通过肯定人来肯定社会、推动社会不断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再次,还应营造一种崇尚美德的社会氛围,培育一种朝向真善美的时代风尚,实现社会环境要素对人的肯定性精神要素的积极配置。

  坚持传承与创新的统一

  文化建设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传承与创新的统一。一切文化都是当代文化,传承是其基因,创新是其生命。没有传承,文化就没有积淀和底蕴,就会失去历史血脉;没有创新,文化就不能很好地跟现实结合,其意义的生长与丰富就会受到阻碍,就会失去时代精神。建设文化强国必须坚持传承与创新的统一,既要注重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的传承,建设其传承体系,弘扬其思想精髓;又要在尊重命意传统和历史语境的前提下,以一种当代视野、前沿方法、世界眼光、未来关怀和问题意识来理解和把握传统文化,从中提炼、挖掘出新意蕴、新向度、新品格,使传统文化在保持精华的基础上被赋予崭新的时代意义。传承是蕴涵创新的传承,也只有蕴涵创新的传承,才能更加有效地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自豪感,不断增强中华文化的魅力和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文化创造活力着眼于创新,但其内涵也离不开传承,是蕴涵传承的创新。文化只有不断创新,不断地跟新时代、新实践、新主体、新需要、新思想相结合,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满足人民需求。文化创新同科技创新一样,也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在当代实质上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不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传承创新发展过程。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发动机,因此,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的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坚持快速发展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这些要求内在地蕴涵了快速发展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辩证法,主张要把文化发展和文化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坚持快速发展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呢?应该说,快速发展,尤其是更多地受市场调节的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由于产业资本的逐利本性,它与经济效益是必然地紧密连结在一起的,有快速发展一般就会有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则不然,它不必然地和快速发展连结在一起,二者不一定是成正比例的,有时反而是成反比例的。因此,对于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必须一再强调,反复强调。

  坚持快速发展与社会效益的统一,首先要明确只有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快速发展才是良性的、好的快速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从实质看,从长远看,社会效益都是比经济效益更能推动文化发展的动力之源。因此,既要在快速发展中为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划出底线,更要对其做高标准要求。这是我国近十年来文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如果有的文化生产部门只注重追求发展速度,至于社会效益、精神效益方面则以不碰触、不突破底线为限,不是向高标准看齐,而是着眼于最低标准,坚守的是道德底线,而非道德高原,这就会使部分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始终在底线徘徊。因此,即使发展文化产业,也必须坚持内容为主,坚持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以始终坚守精神高原为荣。只有这样,文化才能真正成为“引导国民精神前途的灯火”,才能真正具有恒久的家园魅力,才能真正聚心、化人、立民、强国,也才能真正形成富有竞争力的国家文化软实力。(作者单位:教育部社科中心)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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