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0专题 > 楼市生态 > 楼市新政

国资委: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5-14 14:55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人民网)3月18日下午,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央企地产业务的具体情况。国资委表示,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国资委确认和公布的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家。据初步统计,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国资委表示,中央房地产企业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资委确定78家退出房地产业务央企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

  针对近日备受指责的国企拿地热潮,国资委今日下午召开发布会称,按照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国资委宣传工作局局长、新闻发言人杜渊泉指出,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国资委称,目前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还有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销售收入占到15%,利润占7%。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央企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据初步统计,2009年,这16家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的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

  国资委指出,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主业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另外,国资委还公布了2009年央企地产业务有关情况,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

  国资委: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确定为16家

  国资委确定的以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外加4家境外企业,即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房地产企业在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国家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规划和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中央房地产企业已成为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一支健康力量,为促进我国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国资委:非房产为主业央企加快调整

  国务院国资委18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重申要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另外,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

  杜渊泉重申了四点:第一,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务院赋予国资委的职责;第二,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的骨干和中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责任;第三,有房地产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经营,重质量,讲信誉,创品牌,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作用;第四,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人民网)

 


责编:刘远霞

分享到: 6.02K
相关阅读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