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增补杨智等9名同志为市政协委员
长江网1月27日讯 1月27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情况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十三届市政协委员增补名单,增补杨智、陈邂馨、陈跃庆等9人为市政协委员。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同意吕卫平、朱宏斌、李丹芳(女)、李海波、张本满、张海涛、谭本忠(按姓氏笔画排序)等7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同意王在桥、吕卫平、任恒丽(女)、杨萌、张海涛、魏善波(按姓氏笔画排序)等6名同志辞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鉴于李记泽涉嫌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撤销李记泽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增补王开学、刘生华、杨智、张继峰、陈跃庆、陈辕、陈邂馨、洪旗(女)、唐树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等9名同志为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李海波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谭本忠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宏斌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海涛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钱方信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务本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福宝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徐精华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刘生华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继峰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王开学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董丹红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记者汪甦 通讯员胡桂林 胡惇)
【编辑:符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