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为兄弟二人带来新希望

2020-11-24 18:4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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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检察院在案件中能够公平公正地办理,并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把我和弟弟生活学习的事时时挂在心上,为处于生活困境的我们带来新的希望……”

  11月20日,北风忽至,气温速降,寒气逼人。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内却暖意融融。在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家属领取了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区人大代表、知音东苑社区书记黄春萍感慨道,“在这个案件中,我看到了检察机关的公正司法,更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司法温度。这个案件不仅是办结了,更是办好了。”

  人民监督员孙国荣与李慧敏亦表示,感动于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并希望以后有更多机会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工作。

  2020年春节前夕,被告人张某搭载乘客王某、肖某时,因计费问题,在出租车上双方发生口角打斗。张某因一时气愤,在右后方车门未关,后排乘客肖某未下车的情况下突然启动车辆加速行驶,并威胁要在停车后和肖某算账。肖某出于害怕,在要求下车遭拒的情况下选择跳车,后因救治无效死亡。

  汉阳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过摆事实、讲证据、宣政策,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经了解得知肖某妻子长期卧病在床,案发不久后也因病去世。肖某有两个儿子,老大靠打工维持生活,老二尚未成年,骤然失去双亲,生活十分困难,肖某次子一度因此面临辍学的困境。

  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该案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情形。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办案检察官与控申检察官先后多次前往被害人肖某家中实地走访,向当地村委会、学校、邻居了解核实情况。

  后考虑到肖某的小儿子尚未成年,又联合未检检察官开展综合救助,不仅及时将5万元救助金发放给肖氏兄弟,还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出发,对小肖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引导他以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面对今后人生。

  日前,汉阳区法院已采纳汉阳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张某依法从轻作出判决。对肖氏兄弟的救助,也在持续跟踪落实中。

  “一个案件的办理,不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更需要主动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司法温暖。这一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了检察一体化的机制优势,既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社会矛盾,又促使司法救助与刑事检察办案形成良性互动。”梁志顺副检察长表示。

  文|章静 余汛芳 余佳 图/编|余佳

  【编辑:熊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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