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第三季度武汉市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研判报告的通知

2020-07-03 11:46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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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第三季度武汉市自然灾害风险

综合研判报告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武汉市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研判报告》(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武汉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第三季度

武汉市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研判报告

  近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等部门对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自然灾害风险进行了会商研判,趋势分析报告如下:

  一、气象灾害多发

  根据近十年气候资料统计,我市夏季发生最多的气象灾害是高温,发生概率达25.4%,其次是雷电,发生概率为18.3%,大风、暴雨的概率分别为4.6%和3.6%。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6~8月)全市总降雨量为580~65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6月8日我市入梅,比常年平均时间提前10天,7月中旬前期出梅,今年主要特征为:入梅偏早、出梅正常、梅雨期偏长,降水总体偏多、过程频繁、分布不均,夜间强度大,强对流天气多发;梅雨期总雨量400~420毫米,较常年略偏多,有阶段性强降水发生。出梅后有阶段性晴热高温天气,高温日数接近常年,极端最高气温38~39℃。

  二、防汛抗旱形势较为严峻

  今年气象水文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重于常年。6月5日,长江委启动长江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6月7日,水利部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6月8日,水利部将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6月22日,湖北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6月29日,我市相继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和城市排渍Ⅲ级应急响应,防汛形势日趋严峻。其中,城区内涝防范、中小河流与水库安全度汛、山洪地质灾害防御是我市防汛工作的重点。根据多年实践,大汛之后往往伴随大旱,武汉市特殊的地形地貌决定了旱涝急转、旱涝并存现象仍有可能发生,防汛和抗旱工作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地质灾害风险增加

  受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我市第三季度地质灾害风险较第二季度明显增加。一方面,受强降雨影响,容易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等地质灾害,同时受长江水位变幅影响,全市地下水位将产生较大波动,对斜坡类地质灾害和岩溶地面塌陷会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我市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推进,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也逐步增加,尤其是边坡工程、桩基工程、地铁施工、地下空间开发等对地质环境影响增大,可能会诱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四、农田渍涝和农业病虫害威胁增加

  第三季度,一方面持续强降雨容易造成农田渍涝,另一方面,高温高湿天气会增加农作物病虫灾害发生量。我市农作物主要是玉米、水稻、棉花等。其中,玉米病虫害容易发生的是草地贪夜蛾和玉米锈病;水稻病虫害容易发生的是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稻瘟病和纹枯病;棉花病虫害容易发生的是棉铃虫、烟粉虱、红蜘蛛和枯黄萎病。

  五、地震活动水平较低

  今年以来,湖北省内地震共20次,其中M2.0级以上地震4次,最大地震为2020年01月08日01时23分,在我省应城市发生的M2.6级地震,此地震为2019年12月26日应城M4.9级地震的余震。通过分析近年武汉及邻区地震资料,尚未发现有价值的地震前兆异常现象。

  六、防范应对措施建议

  今年我市汛期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较为严峻,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按照国家、省、市防汛工作会议部署和领导讲话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好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一)切实抓好灾害防范和监测预警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监测预警和预报,特别是气象、水务等部门要做好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的趋势分析,充分运用卫星、遥测、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密预测预报频次,重点加强局部性、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和监测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与发展,严防强降水可能引发的洪涝、滑坡、山体崩塌、泥石流等灾害;要提前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特别是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涉水景区、涉河工程、堰塘水库、老弱病残等重点领域与人群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切实抓好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工作。各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在建工程、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尾矿库、渣土填埋场、旅游景区、桥梁隧道涵洞、水库、堤坝、危房、地下空间、高陡边坡等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城乡渍涝、堤坝溃口与管涌、山体滑坡、泥石流、山洪、房屋坍塌、物体打击、雷击、溺水、触电等风险隐患,要及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抓好应急值守和抗灾救灾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报送“零遗漏”、及时处置“零耽搁”。要结合水雨情变化,进一步完善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抢险物资和人员备勤,深化应急演练,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险情。要加强核灾报灾和抗灾救灾工作,及时转移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最大限度减少因灾损失,有力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