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每日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0-03-23 22:15 来源: 武汉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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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民防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和市政府复工复产工作调度会以及《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做好近期多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武值电〔2020〕4号)精神,为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现就企业复产复工相关信息每日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信息报送时间

  从3月23日起直至疫情结束,每日15:00前(数据信息统计区间为前一日15:00至本日15:00)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部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办)报送相关信息。  

  

二、
信息报送内容

  每天报送安全生产每日调度表,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应的工作建议(150字以内); 

  (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数据; 

  (三)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数据。 

  

三、
信息报送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每日报送工作,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精神,紧盯“一无一降”目标不放,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和综合调度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二)严格信息报送。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区要主动作为,强化统筹协调,及时收集汇总本辖区企业(区属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做好统计报送工作。市有关部门要负责本级监管企业(含其下属二级、三级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主动衔接区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区级部门配合各区安办做好统计报送工作。要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信息的审核把关,作出系统评估,坚决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形式主义的情形。对逾期未报送信息的,一律在《武汉应急工作日报》中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请将《安全生产每日调度表》电子版发市安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市安办值班室。市安办将编制《武汉应急工作日报》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三)强化安全监管。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的通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逐个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计划,严格复工复产审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一个,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联 系 人:张伟、喻天成、李言涛 

  联系电话:82922506、82280580(传真) 

  邮    箱:whajjjg3c@163.com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