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之应急管理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四)

2020-09-07 15:18 来源: 广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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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及配合应急工作义务

  【条文】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解读】增加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物业管理人执行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 

  【关联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在开展应急处置中可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协助作用。相关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纳入应急管理宣传培训范畴,提升其执行政府应急处置措施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