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
为推动全市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于2月11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武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武环〔2018〕15号),要求市区两级环保、质监部门相互配合,对全市生活源锅炉开展清查工作,调查登记每台锅炉的基本信息、运行状况和污染治理情况,建立全市生活源锅炉名录库。
文件印发后,市质监局提供了全市生活源锅炉使用登记信息,市污普办将锅炉信息分解下发到各区污普办,指导、督促各区开展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全市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将于5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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