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综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城综委办公室:
现将《2018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
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2018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考核范围
7个中心城区、6个新城区、3个功能区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
二、检查考核时间
上月21号至当月20号。
三、检查考核内容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街道、社区(行政村)在机构设置、制度建立、宣传发动、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督办落实、日常管理等8个方面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标准
见《2018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五、检查考核方式
采取日常检查、月度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日常检查:招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采用暗访调查(拍照或视频)方式组织实施日常检查。市城管委生活垃圾分类专班负责对第三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第三方机构按要求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城管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
2、月度抽查:市城管委生活垃圾分类专班每月组织人员对全市试点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工作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考核评分方法
市城管委生活垃圾分类专班结合日常检查、月度抽查情况,按照百分制对各区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检查考核工作由市城管委农村整治专班负责,考核结果交由市城管委生活垃圾分类专班统一计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按本办法评分标准执行),考核评分结果纳入当月城市综合管理考评。
附件:2018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百分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责编: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