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创新 示范引领 追求实效

2018-11-07 16:55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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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全市已有1.47万家单位、551个小区、317个村开始推行

  3月25日,“百万市民接力城管”活动宣传垃圾分类

  武汉,地处中部,是长江中游特大城市,土地面积8494平方公里,人口1200万,中国第一大河长江及其最大支流汉江在城中交汇。武汉,作为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今年已全面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目前,全市已有1.47万家单位、551个居民小区、317个行政村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62万户约180万人。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我市被列入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既是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的推动力,也是长江生态大保护的切入点,更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金钥匙”。

  2017年12月,武汉市下发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各区、各部门按照方案,全面启动分类试点工作。市、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融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日常工作,督促推进。

  全市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市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牢牢抓住完善体系、创新机制、广泛宣传、示范引领四个关键点,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目前,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效初步显现,全市已有1.47万家单位、551个居民小区、317个行政村推行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居民62万户约180万人,试点区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2%、参与率在80%以上。

  下一步,武汉市将以主办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和此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为契机,全面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体系,全面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城市运行保障。

  健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完善末端处理系统

  目前,我市已建成 “五焚烧、两协同、两填埋”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焚烧能力7500吨/天、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3000吨/天、卫生填埋3600吨/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

  建成6处大型建筑弃土消纳场,总消纳容量3100万方;20处建筑弃料资源化处理站,处理能力近10万吨/天;建成大件垃圾处理站2座;农村湿垃圾生态堆肥处理设施近20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占比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从2008年开始,市政府在部分居民小区和单位、200多家中百超市广泛布设废旧电池回收点,市民每投放一颗废旧电池可以获得0.1元,可在中百超市购物,废旧电池由格林美公司集中收运处理。10年来市政府累计投入2000余万元,回收废旧电池1.4亿余颗。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考核制度

  锁定分类重点

  我市制定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试行)》,明确试点区域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督导员、分类保洁员配备标准,提高分类准确率。按标准配齐配足分类容器和分类收运车辆,全力推进分类收集站(屋)建设,对运输车辆进行喷涂,标识清晰。

  市、区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同时,出台《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实行领导包区督办。从今年4月开始,全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每月检查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对于湿垃圾的收运处理,我市锁定为分类工作重点,反复研究论证,明确技术路径。现阶段城区居民分出的湿垃圾(厨余垃圾)全部采取水泥窑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今年6月以来,全市居民区湿垃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累计4600余吨。

责编: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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