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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荷波(1882—1927)

2017-06-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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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党组织对我的子女加强革命教育,教育他们千万别走和我相反的道路。——王荷波(1882—1927)

    王荷波,福建闽侯人。早年当过水手、工匠。192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23年1月代表津浦路铁路总工会筹备组到郑州出席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组织津浦路沿线工人举行罢工。同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后补选为中共中央局委员,任中共上海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5年1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候补执行委员,2月当选为中华铁路总工会委员长,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27年春参与组织领导上海工人第二、第三次武装起义,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主席,8月当选为临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同年10月18日,在北京被捕。11月11日深夜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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