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政府出台举措鼓励企业录女职工

2016-01-20 09:3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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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胡雪璇)“二胎政策放开后,企业在招聘女员工的时候,可能会对女性未来的工作状态做一个重新评估。”昨日,市人大代表付文芳担忧地说,一个女员工生两个孩子,肯定会长时间不在工作状态,在求职时难免会遭受用人方的歧视,她建议相关部门做好准备,保障女性有平等参与职场竞争的权利。

  市政协委员、市妇联副主席邹春燕提出,为促进女性就业,政府部门也可以出台一些措施,鼓励企业招聘女员工。她透露,今年,市政协妇联界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别、医疗卫生界别的委员,将对“二孩”政策落地后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调研,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丁莉说,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及去年武汉市政府出台的《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都对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的权利提出了详细的保护措施。例如,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丁莉说,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只要女职工在生育期遇到了这些问题,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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