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棚户区 住房保障让群众“住有所居”

2016-12-07 16:0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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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发堂和冯桂芝到还建房小区青馨居收房,在新房阳台欣赏小区风景 记者郭良朔 摄

  过去5年,全市房管系统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战略目标,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市经济、城市和民生“三个升级版”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发挥着重要作用。

  2017年,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武汉房管系统继续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按照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相结合、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职能职责和重难点问题,突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小区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监管、房屋安全管理、“互联网+房管”建设等重点工作,为人民群众的“住有所居”作出积极努力,为我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提前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部分开发企业借机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少数房地产经纪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发布虚假房源、捆绑收费,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预期,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违法违规苗头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9月6日,我市建立市区联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以市房管局督导组和各区检查组为基本主体,有序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秋风行动”,对全市所有在建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巡查。

  随后,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的重要指示,结合10月份以来住建部等部门的要求部署,市房管局在超前谋划部署的基础上,就管控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发力、再落实,召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督导组实行分区包干制,全面负责对口区域相关案件处置。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3645人次,督导检查在建在售开发项目590个,复查550次,做到了新开盘项目全覆盖、在售项目全覆盖,共发现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项目124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7份;对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1家开发企业和5家房地产代理公司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将3家开发企业和1家房地产代理公司违规问题移送工商、物价等部门施行联合惩戒。

  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消费者权利意识明显增强,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步走”调控政策

  促进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春节后至8月底,我市外来购房人群比例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的趋势和苗头。在此背景下,市房管局依据房地产市场监测综合分析数据平台,加强研究和分析,提前谋划工作措施、制定工作预案,作好政策储备。

  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为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今年8月31日、10月2日、11月14日,我市先后三次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稳控房价。

  目前,全市房屋成交价格企稳,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了初步遏制,外地人来汉购房比例大幅度下降,住房价格稳步回落,市场趋于理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数读

  住房保障覆盖率超两成

  其中:

  经济适用住房 25.70万套

  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 11.03万套

  限价安置房 7.22万套

  完成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32.08万套(户)

  住房保障覆盖率超过 20%

  惠及 230多万人次

  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36.8万套(户)

  建成保障性住房 20.55万套

  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 76.03万套(户)

  2012年-2016年

  率先出台维修金新政 破解应急使用难题

  一直以来,“住宅维修金使用难”几乎成为所有城市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与此同时,近几年来,武汉住宅维修金使用金额也在逐年快速递增。在此背景下,2016年,市房管局针对维修金使用过程中表决难、分摊难、审核难等实际情况,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住宅维修金新政。

  针对维修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武汉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暂行办法》两大新政,解决资金使用中存在的列支范围模糊、绿色通道较窄、业主表决不畅、审核流程繁琐、主体责任不明等问题,并明确资金预审预拨和组织代修两大应急维修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从今年8月1日起,全市就已开始推行维修资金使用预拨制度,变“区审市拨”为“区审区拨”,简化了住宅维修资金审批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

  亮点

  房产投资带动经济发展

  全市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 10377.77亿元

  其中:

  住宅开发累计投资 6320.56亿元

  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率 19.31%

  房地产业增加值累计达 2737.78亿元

  年均增长率 13.2%

  2012年至2016年9月

  老旧城区居民住电梯房 华中最大棚户区成功改造

  “我住了45年平房,现在没花一分钱住进了配套齐全的电梯房。”66岁的武冶机修退休工人叶发堂是青山区棚户区二期改造工程的受益者。随着叶发堂等2518户居民在今年8月底搬进位于武汉火车站附近的还建房小区青馨居,华中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即将画上圆满句号。

  截至10月底,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52900户,占目标任务的101.17%,已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和公租房53050套,占目标任务的100.09%;分配入住53460套,占目标任务的99%;全市共落实青年创业人才公租房房源7400余套。在公租房运营管理方面,通过指导运营机构建立房源、租赁、维修、安全使用等运营管理工作制度,全市基本实现运营管理全覆盖。在国务院督查公租房后期管理的工作中,我市东湖高新富士康公租房项目、汉口城市广场公租房项目的运营管理获得充分肯定。

  让居民住得舒心 特色物业管理体制初步形成

  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具有武汉特色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体制已初步形成。

  最近两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落实属地管理、推进政府执法、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业主自治”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新体制。

  具有武汉特色的小区综合管理体制在诸多方面得到了体现:会同组织、民政部门协同推进业主自治和“三方联动”服务机制,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85%;建立了前期物业招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等一系列监管制度,行业监管更加深入全面;推动多个职能部门进小区打击违法建设、“胶囊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小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发挥了维修资金的保障功能;将老旧住宅区改造纳入“城管革命”,400多个老旧社区、270多万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此外,全市认真处理各类物业投诉,确保满意率达到90%,还分季度对物业小区日常巡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问题整改。

  住房销量创历史新高

  2012年至2016年

  全市商品房累计销售面积 11010.6万平方米

  其中:

  商品住房销售面积 9533.1万平方米

  年均增长 22.64%

  探索“互联网+房管” 房屋全周期管理利民

  过去5年,围绕创新公共服务模式这一主题,我市积极探索“互联网+房管”实施路径。

  目前,全市先后开展“数字房产”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两大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了以楼盘表为基础的数据库。

  通过整合各类业务信息数据,清理产权历史档案数据、住房保障数据及维修资金历史数据,我市有效开展了楼盘表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在“数字房产”和“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两大信息化工程的推动下,我市建起了房屋大数据库,47万栋房屋全面实现精细化管理。

  下一步,“互联网+房管”服务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广大企业、群众将享受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例如,采用政企共建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为业主提供身份认证、维修资金缴交查询和日常物业服务,我市将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物业服务新体系;现有二手房交易办理流程将得到优化,房管部门将提供二手房房源交易信息查询、自助缴交、网上预约和预审、业务办理引导等服务,交易双方只需到窗口一次即可办理完毕。

  总体来看,房地产市场呈现了规模稳步扩大、消费持续旺盛的态势,住房供应量和销量在全国同等城市中的位次不断前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作用明显。

  过去5年,是我市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住宅与房地产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日益旺盛的时期,我市房管系统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效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过去5年,我市进行了青山区棚户区等老旧城区改造,妥善安置棚户区居民,让拆迁家庭住上满意的新房,大大改善了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成为城市发展的受益者。

  近年来,房管系统出台维修金新政,探索具有武汉特色的物业小区综合管理新体制,让更多市民有房住,住得满意。

  廉租房住户喜领新房钥匙

  通讯员闫勇 供图

  迎接市第13次党代会

  本版撰文:记者廖桥 通讯员刘发望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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