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让失独者“老有所依”

2016-03-23 15:5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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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作为特殊群体,除了要承受丧子之痛,还面临着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养老。

  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侨联副主席李崴和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内蒙古自治区主委刘斌呼吁,加大对失独家庭救助力度,让他们在养老等方面多些保障。

  “失独父母曾积极配合落实计划生育国策,为国家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应得到社会的关心、关爱与关照。”刘斌表示,由于子女早亡,失独父母面临着经济供养难以保障、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等困境,“这些人现在普遍都在50岁以上,有的已经步入老年,他们所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解决。”

  据统计,目前失独家庭全国约有130万。刘斌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将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等相关内容纳入法定条款,从法律层面维护这一群体权益,同时,早日建立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养老院,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

  李崴建议,给失独家庭发放专门证件,将他们按照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老人标准,给予相关待遇,并由政府承担费用,建立失独家庭长效帮扶救助运行机制。同时,给失独家庭发放精神抚慰金。另外,医疗单位应为失独者开设特别绿色通道,公办养老机构对所有失独者入住给予优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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