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新“经文” 难以自圆其说

2018-07-19 16:17 我要评论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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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作者南怀隐)近日,一篇新“经文”在“法轮功”网站主页刊登,指出“法轮功”不是宗教,但可以用宗教的名义在各地注册,获得各国的承认。但是事实是,各国政府都极力阻止“法轮功”在本国的扩张。

  李洪志对“法轮功”做出新的解释和定义,无非就是让“法轮功”听起来更加地合理化。实则没有认识到,一个带有政治目的的、违反人性发展的组织注定得不到各国人民的承认,注定难以自圆其说。

  李洪志用宗教理论来定义“法轮功”的存在,一方面让“法轮功”冒充宗教,通过注册“宗教团体”,将自己的邪教身份“洗白”;另一方面便于继续诬蔑中国共产党取缔“法轮功”是对宗教的迫害;同时,这样做可以得到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以及可以避税逃税。

  正教和邪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有利于解放人性,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否尊重人性本身。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管李洪志使用再多的诡计,都无法为“法轮功”洗白。邪教注定是搜刮利益、破坏和谐,而正教永远是惩恶扬善、教化人心。“法轮功”不是宗教与实行宗教注册的矛盾难解。

  “历史上我们没有走入宗教。现在我们大部份是在常人中修炼,他就不是宗教。”、“其实,我传这个东西不是宗教。”、“我们法轮大法不是宗教,我绝不搞宗教,我们法轮大法也绝不是宗教。”在以往历次讲话中,李洪志都否认“法轮功”属于宗教。既然如此,怎么突然“可以用宗教注册”了呢?这种前后不一的矛盾,让自己的弟子如何去思考,如何去理解,又如何去执行呢?

  在以往的言论中,李洪志一向矮化人类、鄙视常人,更贬低、藐视公众的法律,妄言他的“大法”超越人类法律。多次讲话中,他都强调,自己所传授的大法高于一切自然法律和人文大法。然而,这次李洪志却改口说“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注册”,到底要遵从于他的“大法”还是要遵守常人的法律,岂不是弟子从此受到了机械的限制,甚至连常人都不如?

  此前,李洪志一直向大法弟子郑重宣布过:“你们就是神,是一切的主宰,根本没有必要顾忌常人怎么说、怎么看,你们指望谁呢,众生都在指望着你们!”然而,在这篇《定义》中,李洪志有三次提到了常人:“常人的社会”、“常人法律”、“常人的定义”,面对常人的态度毕恭毕敬。这实在太反常。既然“大法神”主宰一切,“根本没有必要顾忌常人怎么说、怎么看”,为什么在“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问题”上,李洪志忽然变脸,提出“符合常人法律”、“常人的定义”呢?说好的主宰常人社会,却被常人社会所主宰,让所有弟子从高空坠落人间,所有的指望全部落空。

 

责编: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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