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机动车遥感监测 将淘汰黄标车4万辆

2016-10-09 15:1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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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年内淘汰黄标车42158辆、今年底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今日,武汉市2016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就我市突出大气环境污染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作部署。

  成立6个环境专项督查组 全面开展环境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推进落实2016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市环委会出台《2016年全市突出环境问题督查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整治办法,组织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成立6个环境专项督查组,分别对各区(功能区)围绕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源;加油站及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餐饮服务场所和居民家庭餐饮油烟直排设施治理改造情况及运行情况;是否存在道路渣土遗撒、裸露地面以及垃圾和秸秆等废弃物露天焚烧;工业大气污染源是否有明显冒黑烟或可视粉尘污染排放现象等问题进行现场督查。

  对照各区(功能区)突出环境问题,督查组将进行逐一核实,包括整改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等。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由市环委会办公室进行通报,对污染严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全面部署机动车遥感监测 年内淘汰黄标车42158

  按照我市《2016年拥抱蓝天计划行动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2016年武汉市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2016年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监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根据方案,我市成立黄标车淘汰工作专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继续执行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对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实施“五不”(不环检、安检,不核发环保标志与安检合格标志,强制期满前一年内机动车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措施,并加速淘汰营运黄标车及财政供养的黄标车,保障完成淘汰42158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同时,安装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测行驶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污染状况,以加大对上路行驶排放超标机动车的排查、监管及处罚力度,提高工作效率。

  强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和O3的主要来源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武汉市2016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有序稳步推进我市石化、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整治汽车维修露天喷涂、家具喷涂直排等违法行为,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

  一是督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鲁华粤达化工有限公司、武汉奥克化学有限公司、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于2016年底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摸底排查和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并按要求接受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环境监管执法,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二是2016年底前组织启动湖北楚天印务传媒有限公司、湖北新华印务有限公司、武汉长江传媒集团印务分公司、武汉红金龙印务有限公司等重点包装印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印刷所使用的油墨、胶粘剂等应当更换为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原辅材料。推动三环线内包装印刷工业园搬迁至三环线外。

  三是依法取缔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对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汽修经营单位违法占道露天喷漆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严禁无密闭喷漆室、无废气收集净化措施的汽修经营单位从事喷漆作业。

  四是依法查处取缔全市范围内无照经营的家具制造企业。对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家具制造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予以处罚,符合条件的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手续。对存在露天喷涂行为或喷涂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的家具制造企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喷涂作业。推动三环线内家具制造企业搬迁至三环线外工业园区,三环线内不得新增家具制造企业。

  开展餐饮集中区域油烟整治 改造25000个厨房

  2016年年底之前,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源综合整治,建立高效的餐饮油烟污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餐饮业单位、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 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取缔无证照的餐饮经营场所。

  大力推进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推广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对排放油烟餐饮服务场所以及老旧社区餐饮油烟直排设施进行治理改造,全市完成餐饮油烟治理改造及老旧社区家用油烟直排设施环保改造2.5万家。

  其中: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分别不少于2500家,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别不少于1000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不少于400家,武汉化工区不少于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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