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不仅是承诺更是一种责任感

2016-01-20 09:5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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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1月20日召开,1月23日闭幕。

  与往年相比,2016年的武汉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安排中,在大会选举和表决结果公布后,补选和表决通过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在全体会议会场面对国旗,向宪法庄严宣誓。据悉,这也是武汉市级层面首次开展的宪法宣誓活动。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厉行法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在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其中有一项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宪法宣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向宪法宣誓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治公信力。领导干部在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行庄严宣誓,既是对其权力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公众监督权的一种保障。同时也能起到提醒领导干部惜权和慎权的作用。

  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宪法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宪法通过规范和控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法治的含义并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为此,武汉市在2016年的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中,增加向宪法宣誓的内容,是对我国宪法的高度重视,是用行动积极响应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表现。只有尊重宪法,才能更好地遵守宪法,才能进一步筑牢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基。

  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不仅要有信仰和意识,还需要习惯和行为。当然,真正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不仅要有信仰和意识,还需要习惯和行为,因此决定强调了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为此,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还需要行动,更需要落实,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宪法宣誓制度值得期待。(长江网 周运华 岳阳君)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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