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生态安葬,党员干部要带头

2016-03-10 17:1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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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月24日,民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不是对广大群众作出硬性要求,而是通过采取鼓励和引导的方式,让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安葬理念,进而理解、支持和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考虑到城乡、地域、民族等不同特点,《指导意见》要求,在依法推行遗体火化、骨灰或遗体公墓内集中安葬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和推广更多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安葬方式。

  如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倡导骨灰撒海、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区,倡导选择节地型遗体墓位以及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同时,还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为吸引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奖补制度,把不占或少占地的生态葬式葬法纳入奖补范围;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通过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按比例配建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等方式,增强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供给能力。

  《指导意见》还明确,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文明低碳祭扫,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遗体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交执纪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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