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5-02-07 08:5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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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2日至6日举行。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在开幕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王振有的讲话。与会政协委员列席了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讨论并赞同代市长万勇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审议批准市政协主席吴超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根据通过的选举办法,选举胡继堂同志为市政协秘书长、王继连等15位同志为市政协常委。

  会议认为,刚刚过去的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宏观经济政策总体偏紧的严峻形势,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工作总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努力扩大开放,加快创新驱动发展,致力“万亿倍增”,大力建设幸福武汉、美丽江城,全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城市功能优化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一年来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团结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城市转型发展积极协商议政,聚焦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务实监督建言,发挥统一战线组织作用广聚各方力量,提升政协履职能力推进自身建设,协商形式进一步丰富,协商密度进一步增加,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活跃有序开展,在谋事干事成事中助推武汉改革发展,成效明显。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思想,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的具体要求,是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根本遵循。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用讲话精神指导工作实践,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意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探索协商民主向基层拓展、向各类社会组织拓展、向网络拓展,不断提高协商成效,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的重要职责,做好社会各界、各阶层代表人士的团结工作,做好人民政协系统联动工作,广泛汇智聚力,为武汉改革发展寻求最大公约数,汇聚强大正能量。

  会议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市政协要在中共武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团结、民主,主动适应“新常态”对政协工作的新要求,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助推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武汉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积聚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同心协力,团结奋进,努力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谱写武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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