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4-12-01 10:1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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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第一师,诞生于1948年,1984年兵改工后改编为铁道部第十一工程局,1999年12月更名为中铁第十一工程局。2001年8月改制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3月随中国铁建整体上市。

  中国铁建现有正式员工17315人,常年聘用的农民工在12万人左右。企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建设,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国优秀诚信企业”、“湖北省优秀企业”、“长江质量奖”等诸多国家级及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企业与注重抓好农民工工作分不开的。中国铁建一直落实: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维护合法权益强有力保障。企业在自身发展建设的同时,更要注重承担社会责任和公共责任,注重保护和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二、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架子队管理模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头痛治头,脚痛医脚,要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才能实现农民工维权状况的根本好转,才能确保企业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长期稳定。三、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确保农民工的利益不受侵害。为保证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得到落实,必须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以保证,集团公司先后出台了《架子队建设指导意见》、《推进架子队管理模式实施暂行办法》、《外部劳务管理办法》《企业用工管理办法》《退伍军人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人员工资监管管理规定》《劳务分包指导价办法》以及《外部劳务管理操作手册》等等管理制度,加强领导、制度保障、落实责任,确保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四、为农民工办实事办好事,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开展“共同约定行动”。近几年面对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集团公司启动了“共同约定行动”,郑重承诺:不减员、不减薪、不欠薪。通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有力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利益,激发工作热情,也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现企业与农民工和衷共济、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集团公司奉行“诚信、创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的价值观,以“不畏艰险、勇攀高峰、领先行业、创誉中外”为企业精神,以“贡献社会,报效祖国,发展企业,富裕员工”为基本理念,以“杨连第登高精神”为企业的灵魂和旗帜,以“以人为本、守法诚信、关爱环境、建造精品”为管理方针,以“行业领先,国内知名”为企业发展目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愿与国内外同仁真诚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开创灿烂辉煌的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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