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九)

2014-11-10 09:2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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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问:请问临街小餐馆、小吃店的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内容是什么?

  答:1.店内显著位置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宣传;

  2.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等内容的文明餐桌提示;顾客就餐后,没有剩饭、剩菜浪费现象;

  3.门前环境整洁、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

  4.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5.亮证营业,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6.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7.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有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员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餐桌行动知晓率100%。(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责编: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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