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九)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问:请问临街小餐馆、小吃店的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内容是什么?
答:1.店内显著位置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宣传;
2.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等内容的文明餐桌提示;顾客就餐后,没有剩饭、剩菜浪费现象;
3.门前环境整洁、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
4.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5.亮证营业,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6.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7.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8.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9.有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
10.员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餐桌行动知晓率100%。(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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