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七)

2014-11-06 09:2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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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识介绍]

  《市民文明守则》第八章:公共活动文明规范

  1.在银行、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办理手续按先后顺序排队,在一米线外等候。

  2.在地铁、超市、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乘坐电梯,等候时靠右站立,让出左道。

  3.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规则,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无理取闹。

  4.公共场所互相交谈时,不大声喧哗。

  5.晨(晚)练互相体谅,不打扰他人休息。

  6.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违禁吸烟。

  7.饲养宠物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及时处理宠物粪便。

  8.注意公共卫生,不要让自己的孩子随地便溺。

  9.关爱残疾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帮助他们克服公共生活中的障碍。 (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责编: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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