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七)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常识介绍]
《市民文明守则》第八章:公共活动文明规范
1.在银行、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场所,办理手续按先后顺序排队,在一米线外等候。
2.在地铁、超市、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乘坐电梯,等候时靠右站立,让出左道。
3.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规则,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无理取闹。
4.公共场所互相交谈时,不大声喧哗。
5.晨(晚)练互相体谅,不打扰他人休息。
6.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违禁吸烟。
7.饲养宠物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及时处理宠物粪便。
8.注意公共卫生,不要让自己的孩子随地便溺。
9.关爱残疾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帮助他们克服公共生活中的障碍。 (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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