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常识介绍]
《市民文明守则》第七章:爱护公物文明规范:
1.爱护国家交通、电力、通讯、消防、国防和市政设施。
2.爱护公园、路旁等处设置的雕塑、公共桌椅,不要刻画、涂抹和损坏。
3.爱护花草树木,不要践踏攀爬。
4.维护公益设施,积极同盗窃、破坏行为作斗争。
5.不在公路上摊晒粮食等农作物。(据武汉晨报)
责编:王维
[常识介绍]
《市民文明守则》第七章:爱护公物文明规范:
1.爱护国家交通、电力、通讯、消防、国防和市政设施。
2.爱护公园、路旁等处设置的雕塑、公共桌椅,不要刻画、涂抹和损坏。
3.爱护花草树木,不要践踏攀爬。
4.维护公益设施,积极同盗窃、破坏行为作斗争。
5.不在公路上摊晒粮食等农作物。(据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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