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小知识(五)

2014-11-04 10:0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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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有责,了解文明创建小知识,晨报来告诉你。

  [一问一答]

  问:请问中型以上的餐馆、饭店的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内容是什么?

  答:1.店内大门口、服务台及电子显示屏等显著位置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宣传标语;

  2.餐桌上有“不剩饭、不剩菜”文明餐桌提示;顾客进餐时,有公共餐具;顾客进餐完后,没剩饭、剩菜浪费现象;

  3.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吃不完打包;

  4.门前环境整洁、责任制落实,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

  5.店内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标准;

  6.亮证经营,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7.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有“五病”调离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8.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有消毒设备、消毒措施和记录;

  9.开展行业诚信建设,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10.服务台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岗,有佩戴“公共文明志愿引导员”标识的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人员,职业规范里有志愿服务内容;

  11.员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餐桌行为知晓率100%。

  (武汉晨报记者陶常宁)

责编: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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