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2015-03-01 07:0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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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 记者李晓萌)昨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中央文明委向武汉市授予“全国文明城市”奖牌。
    省委、省政府发来贺电。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分别作出批示,对武汉全市人民持之以恒坚持文明创建结出的丰硕成果表示热烈祝贺,勉励武汉再接再厉、巩固成果,要求全省各地学习武汉经验,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成发代表武汉市,在京领取“全国文明城市”奖牌。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一次,评价体系涵盖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各方面,是我国综合评价城市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我市自2002年以来,秉承“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理念,全市人民矢志不渝努力,10余年奋斗,终于成功站上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台阶。
    文明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市《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即将正式出台,大武汉将在文明之路上继续迈进。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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