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2014专题 > 文明创建 > 文明创建报道汇总 > 中国梦宣传

民警陈家明:群众的小事是警察的大事

2013-11-17 21:37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徐嘉嘉)多年前,“有困难,找警察”这一概念,早已家喻户晓且深入人心,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积玉桥警务综合服务站民警陈家明多年来身体力行践行这一精神,他常常说的一句话是:“群众的一件小事,是警察的一件大事,警察的一次麻烦,是群众的一份希望。”

陈家明(左一)带领民警进行巡逻

    9月18日晚22:45分,积玉桥警务站接到110报警平台转过来的警情。一名湖南长沙的朱先生打来电话称自己在武汉的女友刘小姐喝安眠药自杀,请求警方帮忙救人。由于朱先生只知道女友小区名,却不知具体门牌号码。接警后,陈家明带着警务站的民警在该小区撒网式寻找,后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门牌号,并在消防部门的帮助下救出刘小姐送往医院,最终因抢救及时转危为安。 

    正是抱着不让群众失望的态度,陈家明与同事们挽救了一条生命,然而基层民警每天都要处理各类警情,其中不少是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以外的经济矛盾、家庭纠纷、民政救助以及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陈家明无论什么事,该不该管,都慎重妥善处理,直到报警群众满意为止,在一起起繁复平凡的接警中,树立起人民警察光辉形象。

    11月14日,武汉某大学生小吴在司门口逛街时,被一家美容店以免费洗脸的名义邀请到店里进行“引诱消费”530元,后觉得上当于是拨打110报警。陈家明与同事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费尽口舌在小吴和商家之间进行调解协商,最终使商家退还480元。

    陈家明告诉记者,一般这一类消费纠纷属于工商局管辖范围,但是工商局当时已经下班,而且报警人基于对警察的信任才寻求帮助,因此他们一定要在职责范围内帮助纠纷双方,和谐解决纠纷,这一类的纠纷并没有一套完整的解决流程,只能通过反复“磨嘴皮”讲道理。

    在基层派出所工作26年以来,陈家明每天面对的大部分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他却一直用一颗“为人民服务,让群众满意”的心来对待每一起警情。2000年至今,陈家明接处警万余起,群众无一投诉;2009年到今,110接处警回访,群众对陈家明的满意率为100%,他的责任心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许,多次受到嘉奖,近日还被推选为“武汉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候选个人。

责编:刘畅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