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餐馆油烟直排地下雨水管道

2014-12-02 09:2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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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金地华公馆小区临街餐馆油烟直排地下雨水管道,熏黑路面和花坛,污染空气 记者刘斌 摄

  长江日报(记者 汪洋)11月30日,金地华公馆小区有业主向文明创建“曝光台”投诉称,小区有3家餐馆将油烟通过地下雨水管道排出,导致油烟扰民,居民反映多次无果。

  11月30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东湖高新区喻家湖路12号的金地华公馆小区,发现临街的2号楼和3号楼一层全是商铺,上面是住户。临近中午12时,记者发现商铺门前3个雨水管道井口正往外冒烟,伴有呛人的油烟味,行人纷纷绕行。3个井口正对着3家餐馆大门,分别是“新陇川民族餐厅”、“老七农家菜”和“川味香酒家”。井口边的花坛被熏黑。

  负责该小区物业服务的武汉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董爱华说,2012年10月,开发商对一楼店铺进行招商时,陆续有7家餐馆进驻小区。由于排烟配套设施不到位,餐馆与开发商协商,将油烟通过地下雨水管道排出。小区业主为此投诉不断。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规划用途为住宅的住宅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董爱华告诉记者,进驻的餐馆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今年年初,物业公司据此向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寄送挂号信,请求对无证餐馆进行执法处理,以回应业主们的诉求。

  7月22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光谷所(以下简称“光谷所”)向武汉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一份“行政指导建议书”,建议该公司立即停止对餐饮经营户提供物业服务(含水、电服务)。

  光谷所所长王宏虎表示,问题的根源在于武汉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环保部门和国土规划部门规定,在未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情况下,通过中间商将商铺出租从事餐饮行业。

  “另外5家无证经营的餐馆,合同到期后就已经关停了。目前还剩下这3家餐馆在营业。”王宏虎说,“中间商当初进行招商时,并未告知租户相关情况。目前,光谷所正与房地产商、中间商、租户协商解决这一问题。”

责编: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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