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转化机构 最高奖励100万

2014-12-24 11:2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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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支持高校设立市场导向、机制完善、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促成高校持有的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的高校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按照成交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解读:最近,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出台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办法,对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进行了改革,明确了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此举将进一步推进高校特别是中央部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但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过程,需要既懂市场又懂技术的专业人员长期跟踪。本条主要是鼓励高校建立专业的成果转化机构,配置具有技术、商务、知识产权等经验的专业技术经纪人,推动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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