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出台抗震救灾“六条规定” 领导干部违反一律免职

2013-04-26 09:32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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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4月25日,救援人员正在全力清理塌方路段的碎石。新华社发

原标题:雅安出台抗震救灾“六条规定”

为强化“4·20”芦山7.0级特大地震抗震救灾的组织保障,四川省雅安市25日出台《抗震救灾期间领导干部从严管理“六条规定”》,干部若出现擅离职守、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一律免职。

“六条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擅离职守,不服从组织安排,在关键时刻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时畏缩不前、临阵脱逃的;二是不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和上级的决策、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致使政令不通的;三是作风不实,联系群众不紧密,开展群众工作不深入细致扎实,群众意见大的;四是组织指挥不力,出现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是工作不实,推进不力,推诿塞责,不敢担当,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六是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据了解,芦山县清仁乡副乡长杨成毅因在抗震救灾中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造成了一些严重工作失误,于24日上午被就地免职。

地震发生后,杨成毅分工负责横溪村的救灾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安排,23日下午杨成毅应当在该村物资发放点的点位上开展工作,但当受灾群众在物资发放点上就发放工作提出异议,他却离开了该工作点位,违反了相关纪律,所以按规定免去了他的职务。

■回应

重建项目没一个全塌的

四川省住建厅总规划师邱建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回应关于芦山地震后大量房屋损毁的问题。

他表示,2008年以前,芦山震中的三个县都是7度设防,汶川地震以后,宝兴县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了调整,提高到8度设防。从专家普查的初步结果来看,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特别是公共建筑,是完全按照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的。

“从普查结果可以看出,灾后重建项目没有一个是全部塌下来的,所以说它的主体结构是好的。”邱建说,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在此次芦山地震中经受住了考验,特别是人群集中的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没有垮塌,保住了人民的生命。

■专家解读

抗震看设防烈度而不是震级

中国地震局芦山7.0级地震现场指挥部25日举行了此次地震烈度调查和灾情评估通报会。指挥部已绘制出芦山7.0级地震烈度图。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研究员袁一凡认为,公众对房屋抗震标准存在一定误解。房屋抗震强度标准应为设防烈度而不是震级。房屋的抗震设防原则应是“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比如一些建筑设防烈度是7度,那在烈度为6度的地震中要做到不损坏,烈度为7度时要做到虽有一定损坏但可以修,面对烈度为8度的地震能做到不倒塌,这样的房屋抗震设防标准就是合格的。他认为,对个人来说,人们都希望自家房屋实现“大震不坏”,即房屋在经历超过自身抗震标准的地震时仍安然无恙,但修建成本相当高,墙要建得很厚;如果将该标准推广到全国则成本太高,超出国家经济能力。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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