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既要扎的紧,更要扎的牢

2013-10-31 14:5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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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共近年来又一次针对官员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出台规定,管理官员的制度“篱笆”进一步扎紧。(新华网 10月30日)

  2013年4月新华网报道: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存在多位政府官员违反《公务员法》兼职企业高管,深度参与市场经营,大量国有土地被违规划拨注入,借机进入市场大肆捞取钱财等现象;2013年5月人民网报道,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挂企业招牌的背后,是该区多名领导干部在海发集团集中兼职的现实,其连云区委和海发集团的一把手是同一人......细看近几年媒体曝光的官员企业兼职事件,有的是钻了管理制度的篓子,在已离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空档期内“发挥余热”;有的则是瞄准了“处罚板子”下的不重,敢于以身硬抗。

  关于公职人员到企业兼职,国家早就有相关规定: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发文《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也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但是客观的说,这些制度的制定仍然有不完善的地方,而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的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到各类企业兼任或担任各种职务的行为统一作了规范,填补了此前的政策空白,另外还首次对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数量、年龄、任期等进行了规定,堵住了此前的制度漏洞,为杜绝一人兼多职、长期兼职、连续兼职等现象提供了保证。管理官员兼职的制度“篱笆”进一步扎紧。

  但是光从制度上扎紧“篱笆”就够了么?看似紧密无缝的“篱笆”,如果入土不深,根基不牢,说不定就有某些官员仗着“皮粗肉厚”硬来。要想真正管理好官员兼职,就必定少不了更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的监管措施和更具有震慑力的处罚手段。

  官员违反《意见》的,要从快从重处罚,千万不能“板子高高举起却又轻轻放下”,对于下属官员违规兼职的,要对其主管的“一把手”问责;既要加大纪委部门对于官员兼职这块内容的工作力度,同时也要发挥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从部门到社会形成广泛的监督网。

  对于总是想着向上要“优惠政策”,打听“内幕消息”,寻找“保护伞”,想方设法拉拢官员来兼职的企业,在监督的同时也要出台针对他们的处理办法,板子不能只打官员不打老总,要引导监督他们依法依规经营,少动歪脑筋。

  其实,官员在企业“兼职”带来的并不一定全是坏处。某些大型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也是行政上面派过去的干部。重点还是对于官员“兼职”的规范管理。“篱笆”扎又紧又牢,那就个人有提升,企业有发展,社会有进步;“篱笆”扎的又松又软,那官员“兼职”就极容易变成钱与权的一场游戏,富了企业和个人,却伤了民情和人心。(长江网 项朗)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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