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结合”让“反浪费条例”落到实处

2013-10-31 09:3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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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该条例,就是要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中国新闻网 10月29日)

  毋庸置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均简称“反浪费条例”)的出台,是继去年底中央相继提出“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反对“四风”、狠刹“公款送礼”歪风、“奢侈”会风等措施后,祭出的又一记“重拳”,旨在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可谓恰当其时,顺应民意。当前,一些党政机关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还比较突出,在有些地方甚至是根深蒂固、反复发作,导致民愤较大。因此,如何才能有效的让“反浪费条例”落到实处,使其像一把“利刃”直插“要害”部位,显现震慑力,凸出实效,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做到以下“三个结合”会让“反浪费条例”更好地落到实处、开花结果。

  要把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与继承发扬传统美德相结合。中华民族历来以勤劳勇敢、不畏艰苦著称,历来讲求勤俭持家。我们党也是靠艰苦奋斗成长壮大、成就伟业的,靠勤俭节约发展事业、建设国家的。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不忘本,自觉把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与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认清基本国情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传家宝,必须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与发扬先去,不仅丢不得,更丢不起。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并没有变,生产力还不发达,发展还不平衡,全体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这就自然地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要把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我们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各级各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时,要积极地把人民群众这个主体纳入到监督体系中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首先要认识到,我们党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各级政府也都是人民的“公仆”,因此,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是合情合理也是及其必要的。其次,要积极推广党务、政务公开,适时公布“三公经费”相关数据,切实给群众算一笔“明白账”,让群众看得到、理得清、心里实。最后,不妨仿照中纪委的做法,逐级开通相应举报热线,倡导群众参与,鼓励群众“发声”,形成强大的舆论震慑力,反过来作用于干部自身,让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等行为无藏身之地,确保“反浪费条例”落到实处。

  要把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与开展群众路线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由此可见,贯彻落实“反浪费条例”本身就是内化于党的群众路线之中的一项具体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可并行推进,相得益彰。要紧密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该条例的学习宣传,严格遵守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有关体制机制,“一把手”要以身作则、亲力亲为,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到实处。(长江网 王鲁川)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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