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和鼓励科研人员留岗创业

2013-02-27 14:4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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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人员、高校学子

  放下后顾之忧大胆创业

  《意见》明确规定,允许和鼓励在汉高校、科研院所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留岗创业,根据创业情况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3-8年,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之间双向兼职。鼓励在汉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到孵化器创业的学生,创业时间可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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