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2013-02-27 14:4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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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转化收益

  至少7成归个人

  我市将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

  促成专利技术在东湖高新区内转化的推广转化机构,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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