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创建房地产市场监管新机制

2013-08-07 10:3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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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创新文化”打造新型房管队伍

 

(来源:长江日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是在原“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的基础上,于2012年7月份组建成立的新机构,站在新的起跑线上,中心承接新职能、找准新定位、当好新角色、直面新发展,脚踏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启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房地产项目综合执法巡查、市场监测等相关工作新篇章,以创新推动房管工作新跨越。

    三项转变破解维修资金管理难题房地产项目综合执法开启新篇章

    预售资金监管给市民买房吃“定心丸”

    新思路推进中心纵深发展

    三项转变破解维修资金管理难题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是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工作承接初期,确保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平稳过渡的同时还注重思路创新,将资金归集由“粗放自发式”向“集约主动式”转变,做到了应收尽收、及时拨付;将资金使用“政府单方监管”向“社会化第三方监管”转变,规范了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将管理方式由“分散开环型”向“集中闭环型”转变,提升了行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在实践过程中,中心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常态使用”和“应急使用”严格规范。对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电梯故障、外墙脱落、屋面渗漏、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等情况开通应急“绿色通道”,确保维修资金及时使用。同时,全面推动紧急维修、应急代修、大额维修等维修工程的项目工程审价工作,完善第三方审价机构、工程监理机构和维修施工单位备选库,减少维修服务纠纷。对于维修资金的常态使用,由各区房管局进行审核把关,凡维修资金列支范围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使用方案的,中心按照区局审核意见快捷拨付,一般3个工作日内通知银行划转。同时,中心也在积极探索维修资金增值问题,通过“存期配置”等方式,加大维修资金增值收益,更好地保障业主权益。

    在外解难题同时,中心还苦练“内功”,全面启用维修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不断提升维修资金的审批效率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配合信息中心做好维修资金历史数据清理工作,拟定方案、成立专班,借助产权交易和登记信息化成果,尽快启动数据整理、迁移工作,做到小区账户基本清楚、业主资金准确入账、开发建设单位资金分摊到户。

    新职能探索行政管理新方法

    房地产项目综合执法开启新篇章

    根据职能调整要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承担了武汉市房产管理行政执法的部分工作。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宏观调控的持续深入,房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物业管理纠纷也正在成为投诉的热点。中心首先与先进城市对比,自找差距。

    中心负责人说,对比发现,我市房产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已显得与新的形势和要求不相符,比如有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罚,市民时有投诉;有些问题因缺乏严格执法的权威支撑,管理协调难度大;有些问题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发现处理,未能化解在萌芽状态,导致处理成本过高,甚至无法处理,成为隐患。

    对此,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提出了“完善机构搭建队伍、开展研究建立制度、深入实践开展执法”分步走思路,组建了由专业人才构成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初步建立了内部执法管理构架和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以房地产销售项目执法巡查为突破点,稳步推进房产执法相关工作。已开展房地产在售项目执法巡查170次,执法检查频率达到每周10次,对取得预售许可项目的巡查基本达到“全覆盖”,对现场公示、违规惜售、无证销售、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指导督促开发企业规范经营销售行为。

    新机制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提供保障

    从去年10月1日起实行的预售资金监管是全市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一项新举措,也是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一项新工作。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极少数违规企业对商品房预售款随意挪用,造成工程停工甚至出现烂尾楼等问题,在社会上形成恶劣的影响。作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有效补充,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从而保障房屋按期交付,维护购房者的权益。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市房管局提出创新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并要求市场中心“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完善。

    接到任务后,中心面临着时间紧、技术难度大、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中心领导班子“挂帅” 成立工作专班,将先进城市经验本土化,在重点资金监管标准、审批办法等方面坚持自主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标准。并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坚持按照三级讨论的方式不断完善工作细节,做到及时协调沟通寻找解决方案,确保了资金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运行,已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和预售许可项目监管的全覆盖,实现预售资金管理覆盖率100%、监管率100%、拨付正确率100%。全市16家商业银行均可办理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便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商业银行。在资金使用方面,企业按照取得预售许可证1个月、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初始登记四个节点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凡达到资金使用要求的,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运行这段时间以来,有效遏制了企业随意挪用预售款的现象,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由于中心对资金拨付的快捷高效,这项制度也得到了大多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市场形势发展和资金监管运行情况,市场管理中心在服务企业方面也在进一步加大力度。正在制定对企业实行资金监管分类管理的办法,对资质和信用等级较高、经营业绩较好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降低重点资金监管额度。同时注重内部流程简化,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补充完善相关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流程,完善预售制度体系,实现管理效能升级。通过走访调查,全面收集各商业银行、开发企业对资金监管业务系统运行情况的反馈意见,整合各方意见和建议,完善业务系统建设,将监管流程升级。并且完善沟通协调等相关服务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将服务水平升级。

    新部门激发员工创造力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承接的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房地产项目综合执法巡查等工作都是新课题,需要摸索。中心新领导班子成立后,以“创新文化”为主线,着力打造一支创新型房管队伍。

    中心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系列专题活动,以此树立创新氛围。先后开展了“书香阅读-读好书荐好书”主题读书活动、“武汉精神”和“房管精神”主题宣传活动、“领导与青年谈成长”主题谈话活动、“道德讲堂”等专题活动。并且以“创新”为主题,全员共同分享工作生活中的经验体会,挖掘新思想、采纳好建议,充分激发了大家创造力。

    创新的文化需要有创新的队伍。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不遗余力,中心在启动 “市场管理大课堂”学习培训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外出学习调研、轮岗锻炼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学习培训平台。中心还按照职能调整后对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的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重点培养复合型、服务型人才队伍。先后有7名青年岗位能手并将其纳入中心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库,营造了钻业务、练本领、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机构简介

    2012年7月,根据武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武编〔2011〕67号),原“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更名为“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同时挂“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服务及预售资金监管;负责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和经纪机构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物业管理执法的具体任务等职能。

 

 

责编: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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