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归谁所有?维修资金怎么交?

2013-08-07 10:44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1、什么是维修资金?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谁?

答: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实行管理,所有权属于已交存的业主共同所有,政府只是代管和监督。

 

2、为什么要归集维修资金,其意义何在?

答:归集维修资金,是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合法权益的一件大事。住宅楼的共用部位和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由业主共同所有并共同使用,因此,它的维修就应该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归集维修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房屋维修保障机制,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得到科学、合理、及时的维修养护,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3、谁需要交维修资金?什么时候交维修资金?在哪里交维修资金?

答: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都需要交存维修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前,一次性交存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维修资金和未售房业主的首期维修资金;业主在办理收房手续前,凭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个人)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并在房屋分户账余额不足30%时,续交维修资金。

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可在各区房管局维修资金服务窗口及全市交通银行网点交存维修资金。

 

4、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是什么?

答: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总规模建安造价的1.5%(配置有电梯的按照2.5%)交存。现行具体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10/;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12/;有电梯14层(含)以下框架结构住宅25/;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30/

商品住宅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金额为每平方米建安造价的5%。现行具体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无电梯框架住宅55/;有电梯14层(含)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

 

5、业主入住后,需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为什么还要交存维修资金?

答: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因此,业主在交纳物业服务费后,还需要按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以保证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6、不足额交存维修资金有什么后果?

答:已建立维修资金账户的物业区域,未足额交存维修资金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维修资金难以分摊,进而导致难以使用。可以说,一栋房屋,只要有一户没有交存维修资金,都会带来维修资金难以顺利使用、维修项目久拖不决的具体问题。依法按时足额交存维修资金是每个业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7、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什么时间返还?

答: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在其房屋正常使用年限内不予退还;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受让方持相关资料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因房屋拆迁或其它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