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纵论城市群发展 “四邻”要应“交融”

2013-02-24 08:52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长江商报)去年底,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江西和湖北调研时,提出把安徽纳入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发展范畴。过去由湘鄂赣打造的“中三角”,随着“武汉共识”的达成,真正由“三舍”变成了“四邻”。如何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四省会城市要如何合作共赢,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晓江、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都提出了合作思路,范恒山还认为,合作之外要认清市场规律,建立利益的协调机制。

  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

  需建利益协调机制

  对于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省会城市开展战略合作的意义、合作的原则以及合作的思路,昨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认为,合作将使四市成为中部经济的增长极,但四市不能仅仅是“交友式”的合作,更要有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合作实现交融。

  四原则实现“交融式”合作

  范恒山称,推进四省会城市的合作,应把握四个方面的原则。

  首先,要突出各自的主体功能,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四城市间功能的互补。

  其次,要体现创新能力。把是否体现了较强的创新能力,作为合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除了产业创新和技术创新,还应包括城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城市精神及城市品质的塑造。

  第三,要坚持集约发展的原则。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结合,也是四市合作不可回避的问题。

  第四,要坚持联动发展的原则。一体化发展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目标所在,四城不应仅是“交友式”的合作,还要实现“交融式”合作。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