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两大议案关注权利清单和山体保护

2014-01-10 06:3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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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 记者夏琼)昨天,经过市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案》、《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成为本次会议两大议案。

  今年要初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案》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建议2014年在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初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有效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议案要求对市级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制定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形成合法、全面、准确的权力清单,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依据、程序、责任和监督措施等。

  议案还要求,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上下级政府的关系,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简政放权,更好地发挥市场、社会的作用,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对现有的行政职能,凡是能够归并的,要尽量归并;凡是能向市场、向社会、向基层放权的,要尽快放权。要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和管理权力清单。

  尽快制定《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

  武汉的湖泊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武汉的山体,仍需提高保护意识,《关于加强山体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案》因此成为本次会议两大议案之一。

  初步统计武汉市域有大小山体500余座。 “山、江、湖”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大自然对武汉的恩赐。

  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由于缺少法律的保护,城市内的山体植被、环境、景观等正在遭受破坏和威胁。据初步统计,武汉市主城区有近一半以上的山体本身遭到破坏或山体景观受到影响。

  鉴于目前武汉市山体保护的现状,制定《武汉市山体保护条例》已刻不容缓。

  在制定山体保护法规的同时,还应该出台山体水土保护规划、山体风貌保护规划、山体生态系统规划、山体生物多样性规划、山体公共安全规划等相关配套规划,用系统观念对山体景观进行综合保护。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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