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政治决议
(长江日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5日至9日举行。
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在开幕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湖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范兴元的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协主席吴超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代表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与会政协委员列席了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赞同市长唐良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根据通过的选举办法,补选吴一民为市政协副主席、潘汉生为市政协秘书长,同时通过了其他人事事项。
会议认为,刚刚过去的2013年,面对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视察湖北武汉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好中求快、竞进提质,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大规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幸福武汉”、“美丽江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伟大征程中迈出坚实步伐。
会议指出,一年来,政协武汉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武汉市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广泛动员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族各界人士,围绕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强对外开放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议大事、献良策,在助推转型发展中彰显政协优势,在谋事干事成事中履行三大职能,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武汉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努力创新,富有成效。
会议强调,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作出全面部署。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按照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实践。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原则,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规程》,使政治协商制度与市委市政府议事规则等制度有效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认真调查研究,深化系统联动,深入协商议政。不断创新以界别为基础、以专题为内容、以对口为纽带、以座谈为主要形式的协商机制。巩固发展建议案协商等有效协商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拓展协商形式,为政协委员提供更多发表意见、协商议政的机会,不断提高协商成效。
会议指出,2014年是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保持定力、持续奋进的重要一年。市政协要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紧紧抓住形势的新变化、发展的新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协商民主制度;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围绕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围绕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增强桥梁纽带功能;围绕提升履职能力,推进政协自身建设,谋事干事成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中共武汉市委的领导下,敢为人先、追求卓越,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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