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快递新规:快件损毁按约定赔偿 不设上限

2013-03-14 11:2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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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网购产业的快速发展,已让“收快递”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日常功课。本月1日,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有哪些亮点?对普通市民收发快递的权益有哪些保障?市民在实际操作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关键环节?昨日,省邮政管理局局长李庭中及市场监管处、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负责人做客本报,接听3·15维权热线,为市民解答邮政服务与快递消费等问题。

  新规未设赔偿上限

  家住武昌东亭的石先生昨日一早打进热线称,春节前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火车票,结果因投递延误造成车票失效,邮政快递却只赔付邮寄费。

  李庭中说,因为快件延误,造成内件完全丧失价值的,按照《邮政法》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应该按照快件损毁赔偿,至于额度要看是否保价。如果购买了保价,就按保价金额赔偿;如未购买保价,则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协议进行赔偿。

  本月1日起,新版《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于普通市民而言,最大的好处莫过于不少快递企业上调了未保价物品的赔偿标准。

  省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处长张磊介绍,过去由于相关法规对赔偿额度界定不明确,导致大量快递企业参照一般给据邮件的损毁赔付上限——即运费的3倍赔付。新规对未保价快递的损毁,则明确“按照与用户的约定”来赔偿,目前多家快递企业赔偿标准一般为运费的3至5倍,多的甚至达到500元/件。

  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负责人赵典提醒,寄送贵重物品时,应选择正规快递公司,并事先进行保价,以减少意外损失。发生意外应在一年内提出投诉索赔。

  快递员代签属违规

  经常网购的黄女士打进热线反映,时常会遇到快递员送货时不同意先验货后签字,另一方面又常遇到只报名字就可拿走包裹的情况,“有人冒领怎么办?”

  李庭中答复说,根据《邮政法》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包裹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收货方应先签字再当面开箱验货;只有在包裹外包装有明显破损、污染,或快递单上明确标注“易碎品”时,才可要求先验货后签字。

  不少市民致电反映,快递送到后因收件人不在而请人代签,甚至快递员自己签收的情况越来越多。对此张磊表示,在邮件签收中,草签、简签、照片签收都是不合法的。收件人委托他人代签,快递员必须验证代签人身份,并由代签人签署自己的姓名并批注与收件人的关系。快递员私自代签收件人姓名,一经举报查实将严肃处理。

  钞票勿塞平信内

  昨日上午,市民吴女士打进热线投诉:春节前给儿子战友寄了200元钱,是夹在平信内寄出的,可直到现在对方仍未收到,不知该封信还能不能找回?

  李庭中表示,按照邮政相关法规,平信中是不能夹带钞票的。这主要是由于平信收发程序简单,也没有收据,所以也无法查询找回。“我国《邮政法》规定,平信不接受查询,不负责赔偿。”

  李庭中表示,市民朋友应当遵循邮政相关规定,寄送重要信件应选择快递或者其他邮寄方式,如要寄钱应选择汇款渠道。

  链接:

  12305为您挽回损失

  据省邮政管理局数据,去年我省邮政共收到3427件有效申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9万元。省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提醒,用户在与快递企业发生服务纠纷时,若对其处理结果不满,可拨打12305申诉热线反映(省内其他地区加区号“027”)。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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