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发票规范管理 网店征税风声再起

2013-03-14 11:2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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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习记者李晓琴)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细则,4月1日起实施。办法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可进行电子发票试点工作。这立即引来不少“网店征税”的言论,部分消费者更是担心,电商会把成本转嫁到自己身上。

  昨日,网上销售童车的黄先生表示,自己网店规模不大,没有工商注册,不具备开发票资格。事实上,目前中小网店不开发票已成“潜规则”。同时,消费者网购时索要发票的意识也不强。

  而在下月将执行的办法中提出: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有网商担心,这正是为对电商征税做的铺垫。

  湖北省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我省已对一些大型知名购物网站征税。但是,许多小微网店没有工商注册,以现有技术还不能实现对所有网店的监控。再者,网店营业额也需要达到起征点,才会征税。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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