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等发布55件实名维权案

2013-03-14 10:17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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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金报)昨日,湖北省消委联合省工 商 、质监、食药监、农业、物价、旅游等七大部门,共同发布了55个实名维权典型案例。本报选取其中几大民生投诉热点案例,给消费者维权提供借鉴。

  洗衣机自燃消费者获赔4万元

  【案情】2010年12月25日,鄂州汤先生买了一台“松下”洗衣机,去年7月22日洗衣机突然无故起火,烧得只剩下一个空壳,卫生间里的热水器、吊顶等设施也被烧。汤先生要求厂家“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赔偿,但厂方代表说只能更换同种型号的新洗衣机。【处理】经现场查看,房内电线线路、插座完好,洗衣机外壳情况较好,内部烧毁严重,确定洗衣机是着火点。经鄂州市消委多次调解,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无偿为消费者更换同种型号、品牌洗衣机一台,一次性补偿人民币4万元。

  【点评】家电自燃维权的关键是要及时取证,证明相关经济损失是由自燃引起的,并在第一时间打12315(工商)投诉。

  “苹果”翻新出售赔双倍

  【案情】去年10月6日,李先生在仙桃市飞达电器商场花3999元买了一部苹果4S手机,购机后拨打全国售后热线得知,该手机在当年5月已被激活过。李先生认为手机此前被使用过,便找商家索赔,但商家只同意退款或换货,拒绝赔偿。

  【处理】经仙桃市工商局调解,经营者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退还购机款3999元,另赔偿等值新苹果4S手机一部。

  【点评】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给予消费者双倍赔偿。

  沃尔玛价格欺诈被罚10万元

  【案情】去年5月3日,武汉沃尔玛徐东大街卖场开展“买赠”活动:“买蓝月亮洗衣液新产品满68元,送500克茶清洗洁精1瓶。”蓝月亮洗衣液新产品之一“蓝月亮亮白熏草液”在5月3日之前(七日内)的实际售价为47.59元,但在本次促销活动期间的售价为48.8元。根据规定,买赠促销活动的交易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的最低交易价格,构成价格欺诈。

  【处理】省物价局依法对武汉沃尔玛徐东大街卖场处以10万元罚款。

  【点评】消费者遭遇类似价格欺诈可打12358(物价)投诉。

  业主投诉开发商擅自换门

  【案情】去年3月1日,来凤县10多位消费者代表250名业主投诉称,恩施天之易房产有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品牌安装入户门,所安装的入户门质量低劣。【处理】经工商部门调查,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安装品牌入户门,不能提供质检报告和消防验收报告。经过调解,工商部门为业主挽回17.5万元的经济损失。

  【点评】去年商品房投诉比上一年增加12.8%,投诉热点集中在合同条款模糊且不平等。消费者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如果开发商未遵守合同规定应及时投诉。

  团购门票限用可退款

  【案情】去年国庆节期间,不少游客投诉在网上团购的极地海洋世界门票无法正常使用,要求出售该门票的湖北新华旅行社等机构退款。

  【处理】经武汉市旅游质监所协调,门票款被退还给游客。

  【点评】团购门票之前,消费者要留意使用细则。

责编: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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