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局全市“三万”活动检查督办工作方案
(武活组办发(2013)14号)
关于印发《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
活动检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检查督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纪委、市监察局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检查督办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以下简称“三万”活动)的各项检查督办工作,确保“三万”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全省“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检查督办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全市“三万”活动提出的宣传政策、增进感情、兴办实事、服务群众等四项主要任务,对各级工作组开展“三万”活动情况开展检查督办。主要检查督办以下六个方面:
1.市、区各单位按要求组成工作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到街、乡、镇,驻村开展工作的情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村调研、推进工作的情况;
2.各级工作组进村后,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2014年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宣传实现“中国梦”、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宣传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建设美丽乡村行动的情况;
3.各级工作组筹措资金,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帮助农村基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的情况;
4.各类生产生活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是否规范,报批手续是否完备,规划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质量安全管理是否严格,建设标准是否达标,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的情况;
5.走访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并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情况;
6.工作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情况。执行“六不准”及“两个不得”规定的情况:即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增添村级债务等情况。
二、检查督办的时间安排及方式
检查督办工作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主要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10日。对市、区工作组组建、发动宣传群众、进村入户走访慰问、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多方筹措资金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第二阶段:2014年2月11日至4月15日。对工作组在确定办实事内容和计划的基础上,分步开展办实事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检查督办组可根据需要进行巡回检查督办。
检查督办工作根据需要采取入村明查暗访、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对发现工作不到位等问题的,采取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并按时报告整改情况。
三、检查督办的相关要求
1.成立检查督办组。市检查督办工作组由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刘毅同志任组长,市供销社巡视员姚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相关部门同志组成。市检查督办组负责部署全市检查督办工作,做好与省检查督办组的衔接工作。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检查督办组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情况,研究下步督办工作任务,及时向检查督办工作牵头领导和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工作。每阶段检查督办工作情况以书面报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认真履行职责。要敢于坚持原则,秉公督办,不徇私情。要加强明查暗访,对检查督办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要积极向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对不积极、不认真、工作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人员要敢于批评,及时督促整改。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检查督办组全体成员要深入基层,轻车简从。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要廉洁自律,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十一项禁令”和“六不准”及“两个不得”等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