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实施方案

2014-01-03 10:0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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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4年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民生、服务三农发展”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大意义
    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载体,也是培养锻炼干部、转变干部作风的良好平台。通过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动员广大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宣传政策,兴办实事,着力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同时,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进一步巩固前三轮“三万”活动成果,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建设美丽乡村,服务和促进“三农”改革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服务“三农”的真感情,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贴近基层,心系群众,真正做到走进田头、走进农家、走进群众的心里,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排解民忧,为民解难,把这一轮“三万”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取得更大实效,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转变作风、增进感情。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二)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各级干部参与,使活动覆盖所有的行政村、组,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超乎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喊脱离实际的口号,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择1-2件力所能及的实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选择实施项目。经济条件好的,可以适当提高标准;工作有基础的,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加以拓展;经济条件较差的,要选择一些基础性的项目。坚决防止因要求过高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五)坚持整合资源、统筹使用。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强资源整合,广泛筹措资金。以区为主体,在不改变有关涉农项目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捆绑资金、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效益。
    三、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增进感情、兴办实事、服务群众。要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强化“三农”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活动时间基本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开展,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三万”活动深入开展,以“三万”活动的成果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一)宣传政策。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农村工作会、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2014年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宣传实现“中国梦”、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宣传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大政方针,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使工作组成为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在农村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宣讲队、工作队,系统帮助和正确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农村改革政策的理解,增强他们的改革创新意识,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同时,通过宣传政策,组织、引导、教育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建设美丽乡村行动。协助地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二)增进感情。利用春节和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大好时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走访农民群众,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卫生、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收到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干群关系水乳交融的效果。在走访中深入调研,征求民意,了解农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办实事工作打下基础。
    (三)兴办实事。以区为主体,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组织各级工作组深入基层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
    1.抓好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以清理、疏通、硬化排灌港渠为重点,着力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巩固和深化“挖万塘”活动成果。有条件的地方,可有计划地开展田间机耕路建设和土地整治。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
    2.抓好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围绕巩固“洁万家”活动成果,推进“美丽家园、清洁乡村”活动,加强村庄道路、村庄整治、安全饮水、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和农村公路管护机制。
    3.抓好农村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绿满江城行动,开展植树造林、村庄绿化、美化家园活动,重点加强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以及村内公共活动场地的绿化美化,建立和完善农村林网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旅游文化设施,发展生态农庄、农家乐、特色旅游等。
    4.抓好农村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借鉴外地经验,抓好“四位一体”(网格管理、信息支撑、资源整合、多元服务城乡一体化)网格化管理,有效整合村级远程教育、农民就业培训、公共信息服务以及社会其他资源,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及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了解掌握村“两委”班子建设状况,为2014年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参考。协助地方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引导村“两委”认真落实“五议五公开”制度,完善以规范党务村务、优化服务、拓展商务、协调事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综合便民服务。
    5.抓好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文明乡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增加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完善农家书屋,培育农村文化体育骨干队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抓好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顺应民情,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抓住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积极排忧解难。
    各工作组可根据以上内容,结合部门职能和驻点村实际,选择1-2个具体项目实施。
    (四)服务群众。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改善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尽可能纳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的范围,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尽力满足农民群众的公共服务要求,开展各种贴身贴心服务。
    四、工作组组派及管理方式
    通过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市国有企业、市直机关二级单位、各区选派人员,共组成1929个工作组,各级工作组的组派、驻点村保持与上轮“三万”活动要求不变。
    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和安排此项工作,加强对工作组组派工作的领导,亲自到驻点村调研和指导工作,并选派1名有群众工作经验的负责同志带队驻村开展工作。各单位要选派那些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工作热情高、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进入工作组,特别要鼓励年轻干部积极主动到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去锻炼成长,每个工作组由2-3人组成。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机关干部在活动中深入农村基层,接地气、摸民情、听民意、连民心,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各新城区具体负责本区内各级“三万”活动工作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各街乡镇要安排干部,积极协助配合省、市、区工作组开展工作。各中心城区和开发区负责做好对口新城区的“三万”活动,汉阳、青山、洪山区还要选派工作组开展好本区的“三万”活动。
    五、活动步骤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2月10日)
    1.2013年12月中旬,召开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电视电话动员大会。
    2.动员大会后,分级召开工作落实会,使工作组干部深刻领会和掌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尽快熟悉农村政策,知晓新一轮“三万”活动的工作任务及要求。
    3.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走访群众活动。深入村组和农户,听取群众意见。重点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以及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制定办实事方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选好办实事主要内容和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兴办实事阶段(2014年2月11日至4月15日)
    在确定办实事内容和计划的基础上,分步开展办实事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市“三万”办统一组织对“三万”活动中兴办实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以市直各部门、各区为单位,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各工作组认真开展总结评议,评比先进。活动结束后,市、区党委、政府分级进行总结表彰。
    六、资金筹措
    采取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除积极争取省里专项财政资金补助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级财政安排农村排灌渠整治专项资金2亿元。
    (二)市直有关部门从实施的涉农项目资金中统筹整合部分资金。重点从农村网格化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土地整理、村庄整治、林业生态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民就业培训和发展农家乐资金中整合筹措。
    (三)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筹措专项资金,不低于上一轮“三万”活动经费安排。
    (四)市直每个工作组筹措3万元以上资金,市直二级单位、区派每个工作组筹措1万元以上资金。
    (五)开展“支农惠民行动”,积极鼓励国有企业(包括中央、省在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有识之士投身农村各类公益事业建设。对于企业和个人投资或捐资建设农村公益事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对于服务农村公益事业的企业经营项目,按规定落实税收、规费以及用水、用电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六)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资金。
    (七)各行政村从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筹措部分资金,并组织村民自愿捐资。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活动期间,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分别到所联系的新城区街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10家市直部门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委宣传部要分别制定督办、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小康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市小康工作队(组)、市直机关二级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展此项活动,要制定归口管理工作方案,把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到各个阶段、各个实施环节中。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认真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增补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为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补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联分管领导为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二)健全机构
    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资金管理组、检查督办组等工作机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和推动“三万”活动的各方面工作。从市直机关部门抽派干部组成,由 1名局级干部负责。
    2.新闻宣传组:负责活动新闻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由市委宣传部1名局级干部负责。
    3.资金管理组:负责市级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下拨和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1名局级干部负责。
    4.检查督办组:负责对各级工作组开展“三万”活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检查督办。由市纪委1名局级干部负责。
    (三)完善机制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制度。各级“三万”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狠抓检查落实。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总结前段工作,通报有关情况,研究布置下一步工作。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各工作组要实行工作周安排,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办公室主任会议报告。
    2.属地管理制度。各新城区区委、区政府是开展“三万”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发动区、街乡镇干部积极参与。各级工作组都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3.资金整合制度。对涉及农村的公路建设和养护、能源建设、土地整理、小型水利建设、村庄整治、村湾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生态建设、农民就业培训和发展农家乐等市直部门相关的项目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渠道、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整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4.督办通报制度。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督办组分阶段对各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督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信息报送制度。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各部门要及时、不定期地向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工作动态、典型经验以及遇到的突出问题。
    (四)严肃纪律
    1.各级工作组到基层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工作方法。要体察民情、珍惜民力、轻车简从,不得扰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基层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2.各级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项禁令”,切实做到“六不准”和“两个不得”: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增添村级债务。
    3.工作组干部下到基层要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在基层工作期间,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对工作组干部开展活动,派出单位要热忱关注、大力支持。 派出干部一律吃住在基层,食宿费用参照2011年开展“三万”活动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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