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1-21 11:09市水务局拟订的《武汉市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水务局拟订的《武汉市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纪委、市监察局制定的《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检查督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武汉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武汉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武活组发〔2013〕4号)精神,为着力改善我市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村湾,现就全市在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大力推进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做好乡村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区“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三万”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综治办《关于在全市“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中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统
各区“三万”活动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区直各单位“一把手”到挂点村,组织推进“三万”活动。
市直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要分别加强对市直机关二级单位工作组和市管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