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场网络问政:护湖治湖最受网友关注
反映:私自填湖该哪个部门管
市法制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水务部门牵头,要建立追责机制
网友:长江网接到不少市民投诉,指责有些单位和开发商私自填湖,这种行为该哪些部门管?
市法制办(副巡视员胡太荣):
《武汉市湖泊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向湖泊里面倾倒垃圾、废弃物等属于填湖行为。而经过市政府组织实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需要临时性占用湖面的工程,随着工程的完工,也应当立即拆除。这里与网民讲的“填湖”属于两个概念。《武汉市湖泊保护管理条例》还规定,水务部门对于湖泊保护具有牵头管理职责,环保部门对企业排污行为有监管职责。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胡先强):
在理清部门职责的过程中,我们确立的思路是,一边清理,一边明确;一边治理,一边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联动机制,包括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及举报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责任。此外,还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没有履行责任的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追责。
市编办(副主任侯尤峰):
湖泊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首先要明确谁来牵头,其他部门怎么分工,如何协作;其次要明确如何管理,部门之间如何联动,更重要的是如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