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落实行政审批新流程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2012-05-15 16:26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为全面落实整改“十个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服务业领域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和<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全面落实“服务业领域和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新流程”的工作方案》(武治庸办发[2012]6号)的工作部署,我委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抓紧制定主协办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由委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投资处、城建处、社会处、环资处、设计审查处、监察室、法规处、稽察办等多个处室参加,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深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在去年建立工业项目核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的基础上,我委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的牵头部门,先后多次组织市国土规划局、环保局等协办部门座谈讨论,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试行)》,并于3月31日上网公布。

  三、规范审批,建立标准化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公开承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已在3月底编制完成了委内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并将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图、需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限、优化工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的要求、办事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在我委项目审批窗口和外网公布。二是召开全市发改系统工作会议,向全市发改系统传达武办发〔2012〕2号文件精神并组织学习《市发改委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宣讲基本建设程序,并要求各区发改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研究,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切实规范审批行为。

  四、强化责任,完善协调服务。一是组织召开全委落实行政审批新流程的工作会议,明确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是所承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二是完善协调服务机制。确保项目审批过程服务到位,加强主协办单位间的项目协调服务和督促工作,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制度,确保主协办并联审批机制运行顺畅。

  下一步,我委将组织各区、开发区发改部门和部分办事单位对并联审批主协办机制试行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认真整改,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