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委落实行政审批新流程承诺事项完成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并联审批主协办工作机制。建立竣工验收并联服务平台,我委会同市国土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服务手册》,由窗口受理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各部门在自己承诺的时限内同步开展验收工作。完善施工图并联审查平台,采取书面告知的方式,将施工图审查与消防、人防、安监、园林、气象等部门的审查并联,进一步提高施工图审查的办事效率。
二、按照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编制了工业服务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业务手册,细化了工程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固化审批运作流程、规范审批操作方法、建立标准化审批体系。同时,还制定了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管理办法。
三、整合审批职能、完善审批窗口。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设了建筑企业三级资质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窗口,资质审批部门人员和质监部门备案科室整体入住交易中心集中办事、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市治庸问责办印发的《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技术对接方案》,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就调整委审批系统的数据格式与接口进行了衔接,正在组织系统接口的开发,实现与市行政审批平台对接。
五、严格落实工业项目行政事业收费减免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工业项目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实行提前书面告知制度,只要承诺达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免征。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全面落实好审批新流程任重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把每一个审批环节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到位,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为优化我市的投资发展环境作出努力。
责编 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