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严查严管涉湖违法排污工作情况

2012-05-11 12:5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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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建国,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山东临邑人。昆明工学院大学本科学历。1977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高级工程师。 2009年8月任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武汉市第九届、十届、十一届政协常委。

 

市环保局严查严管涉湖违法排污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加强湖泊污染防治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兑现承诺,扎实推进严查严管涉湖违法排污各项工作。

  一、联系实际,制定严查严管工作方案。我局就加强湖泊污染防治对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针对我市湖泊保护及污染防治的现状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办法,将严查严管涉湖违法排污工作细化、实化为10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将10项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

  二、全面排查,进一步摸清涉湖排污口底数。为全面摸清全市涉湖排污情况,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在以往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又先后两次组织全面的专项调查排查活动。初步统计,在全市70个主要湖泊中,有污水入湖的湖泊25个,共有排污口131个。在此基础上,依据排查情况,绘制出全市主要湖泊排污口分布图,并按属地管理原则,逐一明确每个排污口的监管单位和监管责任人。与此同时,对湖泊水质进行加密监测,坚持湖泊水质单月监测、双月通报制度。

  三、严格标准,限(缓)批了一批涉湖污染项目。制定了《武汉市建设项目环评限批规定》,对湖泊周边市政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湖泊水质不能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要求、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提出“区域限批”要求;对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未按要求同步建设环保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截至4月底,全市共限(缓)批涉湖建设项目11个。

  四、强化执法,查处了一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每半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每季度实行一次“飞行监测”的承诺,不断加大涉湖排污检查力度,对涉湖违法排污行为,坚持做到排查到位、监管到位、处置到位。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通过排查发现并查处各类涉湖违法排污行为44起(其中41起已交由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另3起正在处理中),联合相关单位取缔涉关闭湖违法排污企业2家。

  五、有诉即查,加大群众涉湖污染投诉办理力度。一方面,强化湖泊污染防治宣传。通过报纸、网络(微博)、宣传栏(册)等宣传媒介,发动群众支持、参与护湖专项行动;另一方面,大幅提升群众投诉办理时效。市、区环保部门接到投诉或发现涉湖违法排污行为后,12小时内组织查处,切实做到有诉即查,有诉必查。截至4月底,全市共接到各类涉湖投诉26件。目前,这26件投诉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处理率达100%。

  六、协同作战,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联动。严查严管涉湖违法排污涉及面比较广。我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方面,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职责范围之内的事,积极主动立即查办;职责之外的事,及时协调协商和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误事。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各类涉湖排污问题有效解决。截至目前,我局分别就梨园医院、水果湖茶港等地区污水直排东湖问题先后致函市水务局、市城建委、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武昌区人民政府,主动协商处理相关事宜,积极寻求有效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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