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旅游标准化简报(第94期)

2013-11-06 16:5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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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标准化创建重难点工作
责任分解大会召开
 
 
    5月22日上午,在市政府101会议室召开了市旅游标准化创建重难点工作责任分解大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创建办主任刘英姿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创建办副主任张东风主持。
    会上,下发了《中期评估扣分项目及重难点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武汉市旅游局副局长范继先汇报了中期评估情况及创建重难点工作责任分解情况,东湖风景区、 黄陂区、市商务局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各参会单位进行了表态发言。与会单位负责人纷纷表示将全力协调推进,保证完成创建任务。
    会议认为,在创建办工作人员的努力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市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中期评估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相关试点区、试点企业工作进度不平衡,各部门 要高度重视,进一步配合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对照差距、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创新突破、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会议要求,一是深入宣传,切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各参会部门要抓紧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把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责任,全面做好创建工作。各 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的责任分解要求,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要制订工作倒计时表,切实做到任务进度到月,责任到人,并且将落实的工作方 案和进度表于5月31号之前报到政府办公厅综合三处和创建办。相关部门7月份要出台支持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倾斜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8月份出台旅游标准 化工作的管理办法,9月份各部门和单位要完成各自的创建任务,并进行自查评估,10月份开始组织全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的预验收。三是巩固成果,搞好部门工作联动。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中期评估成果;要抓好部门间的工作联动,一览表上的牵头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责任部门要多配合,按时完成任务。四是加大督办,严把各项工作进度。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创建办,根据各单位的责任分工,从6月份开始每月针对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每月反馈督查结果,并以武政办通报形式对各部门每月工作进行通报,保证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在时间节点上完成进度。
    刘英姿副市长指出,要站在促进我市旅游业服务质量和产业素质全面提升的高度,站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试点工作年终“迎检”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发挥旅游产业委员会的作用,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研究制订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倾斜和奖励扶持政策及旅游产业升级计划的配套政策,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对旅游标准化工作及旅游产业发展的投入,巩固旅游发展经费基础,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二是创建工作要做到全面普及、重点贯标。结合武汉实际,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针对滨江滨湖、文化高校等特色旅游,加强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对行车导向、行人导向标志标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等项目,加大基础标准的贯标力度。三是以标准的实施来突显创建效果。在 火车站、飞机场等公共区域,在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行业和领域,结合武汉都市旅游和现代旅游发展的趋势,推行旅游标准化的建设,并逐步向金融、医疗等领域拓 展,达到窗口行业的全覆盖;将“武汉礼物”与创建相结合,在公共区域和标准化重点项目里设置“武汉礼物”区域,打造城市旅游品牌,以景区的标准来建设武 汉,以游客的眼光来评价武汉,提升城市的品质。四是高分达标来完成旅游标准化试点任务。各单位对于列入本次责任分解的每一项重难点工作都要给予高度重视,要按照“一分一分地整改,一分一分地争取,一分一分地巩固”的高标准要求,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调、企业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地完成每一项工作目标。市政府督查室要每月通报督查结果,加大督办力度。
    市旅游局主要领导,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市发改、城建、城管、交委,市交管、财政、环保、农业、商务、文化、食药监、质监、体 育、园林局分管领导,武昌区、洪山区、江岸区、汉阳区、黄陂区人民政府,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各区创建办负责人,创建办各部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市 旅游局标准化创建工作重点项目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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