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12项工作护湖不力者将受处

2012-10-13 09:5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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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金涛 通讯员高山)“百湖之市”的湖泊保护行动将受到全方位督查。昨日,市委督查室、市治庸办、市绩效考评办等部门决定,对全市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欢迎市民参与,举报违法损湖现象。

    确保湖泊不减少不萎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湖泊保护,提出湖泊保护和治理工作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整体联动”,以全面锁定湖泊边界为基础,以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关键,以实现湖泊的综合利用、造福广大市民为根本目的,确保武汉现有湖泊数量不减少、面积不缩小,水质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彰显东方水城独特魅力。

    今年以来,我市湖泊保护工作全面推进。建立完善“湖长制”,每个湖泊都有“湖长”,市民可直接向“湖长”反映情况;墨水湖、龙阳湖等湖泊启动综合治理,处理、制止了个别违法填占湖泊的行为和责任人。

    12项护湖工作受督查

    为真正落实以“铁的精神、铁的纪律、铁的手腕”保护湖泊的要求,市委督查室、市治庸办、市绩效考评办展开联合督查,督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湖泊,督查内容涉及12项工作:

    湖泊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湖长制”落实情况;

    湖泊保护管理整治情况,包括湖泊日常管理维护、湖泊管理整治资金投入、水面岸线维护、排污口关停、湖泊应急事件处理;

    湖泊保护管理执法情况,包括湖泊保护值班、巡查、热线受理、接处警、许可监管、查处整改填占侵害湖泊行为等;

    涉湖排污监管情况,包括涉湖环评审批、12369投诉办理、水质监测监管、涉湖工业排口、涉湖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污水厂尾水入湖等情况;

    落实《2012年湖泊保护与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包括湖泊保护和管理经费投入、将湖泊保护和管理考核纳入区级政府目标管理、湖泊岸线整治项目进展、新城区湖泊保护规划编制等;

    开展湖泊水生态修复情况,包括湖泊生态修复工程进展、湖泊水质提档升级、湖泊渔业养殖退养;

    探索建立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市场运作与社会参与机制,包括发动引导社会民间团体及群众参与湖泊保护和管理工作机制;

    涉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治庸问责以来承诺整改的湖泊保护和污染治理问题;

    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市林业局的湖泊保护联动工作进展情况;

    各单位建设湖泊亲水工程情况,包括墨水湖、龙阳湖、北湖和严西湖环湖路、南太子湖、北太子湖环路、沙湖环湖路及沿湖绿道等;

    一批截污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东湖和南湖的截污管网建设情况;

    推进官桥湖、南湖、墨水湖综合整治进展及湖泊保护治理工程投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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